学习韩峰好榜样
三 13
东写西读 日记, 胡适, 韩峰 2 Comments
相信很多人都看过韩峰局长日记,有人说他是用微博的方式来 自己的生活和工作,我觉得我们把他想简单了,毕竟人家可是一方领导,领导都是伟光正的。我大体看了一下,发现他确实有不一样的地方,比如他是领导中少有的技术派,不仅爱好摄影,还能做摄影讲座,而且对于数码产品也是非常热衷。50多岁的人了,还要钻研相关软件的使用,比如FLAC,我相信看我博客的人很少有知道FLAC是什么东东的。
韩峰的博客可读性很强,有文采,也有中心思想,脱离了党八股的低级,很多地方有胡适日记的影子,我怀疑韩峰局长曾经认真研习过胡适日记,请对比一下就知道韩峰局长的厉害了:
胡适留学日记:
7月13日 打牌。
7月14日 打牌。
7月15日 打牌。
7月16日 胡适之啊胡适之!你怎么能如此堕落!先前订下的学习计划你都忘了吗?子曰:“吾日三省吾身。”…不能再这样下去了!
7月17日 打牌。
7月18日 打牌。
韩峰局长日记:
10月4日 上午在家玩手机。下午和莎上街,先去文化市场买书,再去万达广场走走,买了快餐回家吃。
10月5日 一天在家玩手机。
10月6日 一天在家玩玩手机
10月7日 一天在家看看书和F1。
所以人家韩峰局长是人文烟鬼和技术酒徒集于一身的人,我们应该向他学习。学习韩峰好榜样!
延伸阅读:广西”日记门”局长韩峰涉嫌受贿被批捕
Popularity: 7% [?]
三 13, 2010 @ 13:31:56
学习顾主编,无损压缩哦,哈哈。
三 13, 2010 @ 19:23:55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13日发布消息称,网上流传的“日记门”局长、涉嫌受贿犯罪的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13日被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。
消息称,初步查明:2002年至2010年2月,犯罪嫌疑人韩峰(男,53岁,正处级,现任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)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、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,在发包办公大楼、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,为承建商提供帮助,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.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。
据悉,此案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于3月9日立案侦查,并于3月13日报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。
目前,此案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