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看图林老姜的博客,因为老姜是图书馆界的无不知,老人家的转贴水平比较高,我认为他堪比“钱烈宪要发言”中的钱烈宪同志。
今天看到老姜转了这么一个帖子,说的是陕西省图书馆某馆员私自将馆藏图书馆作为废品卖出以获利。
其实,这样的馆员并不鲜见,但涉及这么大的文献数量确实属于一小撮中的一小撮。这位老兄实在是太实在了,有点像赵本山为了追宋丹丹所作的薅羊毛行为。这种个人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,如果追究的话,按3顿普通图书来看,码洋以现在的市场价格可能要近10万元左右,而且监守自盗,性质恶劣,影响极坏。
我为什么说这样的馆员并不鲜见,因为我会不定期地去逛北大周末书市,和收旧书的小老板针对不明真相的一些破烂书籍相互沟通,期望影响中国,继而感动中国。小老板们知道我干过图书馆,曾怂恿过我从图书馆里弄点书出来买,双方互惠,对我说此事的时候,一副久经沙场的样子,而且他透露有比较固定的供货渠道。
如果是个人行为,法律会管,如果是集体行为,到底谁能管?以前的北京图书馆曾经因为卖旧书被北京台的名记者元元曝光,这些旧书被称为“高级垃圾”。巴金老人的国图赠书流入市场也不多说了,也许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有些许自己的道理,评论有失偏颇,站在图书馆学文献剔除理论上也讲的通,可是我们如何能够监管这样高级垃圾流入社会,或者说那些可以进入大众,那些不能进入,也许是图书馆人需要考虑的问题,至少要学习人家伟大的城管给垃圾箱分分类吧。
下图是我私藏的一本刊物,购于北大周末书市。这本刊物在大陆是绝对禁止发行的,某图书馆竟然将这种刊物流入市场怎么都说不通吧,至少在这个意识形态至上的国家里。很多图书馆收藏的这种文献甚至从来没有与读者亲密接触过。不过,对于我们这些经常与垃圾作伴的人倒是一个福音。
孔乙己们现在也集团化作业了,分工明细,效率极高。如果细究此事,我们也会知道这里面的潜规则和娱乐圈的一样,肮脏龌龊却有着冠冕堂皇的面容。也许沾上承载文化的图书上,婊子也可以在牌坊前摆pose。作为我这样的个体,时不时做这样的嫖客。梦中我问问鲁迅去,看看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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